出售自制粽子未按要求存放两家粽子摊位被查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11:54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时继凯 本报30日讯今日,卫生监督部门在哈市道里区一家大型商场检查时,一家摊位竟然采取前店后厂的形式私自加工出售粽子,而另一家正规企业的销售柜台也没有按要求存放粽子。
上午,记者随同哈市道里区卫生监督部门来到道里菜市场,在恒贸食品道里店摊位前,执法人员看到这个摊位在出售自制的粽子,经了解这些粽子是在摊位后面的加工间制作的。在加工间,执法人员发现,室内闷热潮湿,一些没有出售的粽子在一个大桶内用水浸泡着,灶台上生熟食品到处乱放。这里卫生环境根本达不到加工粽子的条件。在执法人员对这里检查时,该商场一位负责人赶来介绍,商场已经通知业户不许私自加工出售粽子,他们要对这家业户进行处理。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老鼎丰柜台,检查发现柜台上的粽子没有按照规定放在低温冷柜内,且工作人员现场无法出示粽子的产品化验单,最后执法人员责令售货员将这些粽子立即撤下柜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