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建成流浪儿救助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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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12:14 新闻晚报 | |||||||||
□通讯员 晓地 记者 孟录燕 晚报讯 上海将在3至5年之内,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体系网络。昨天,记者从民政局了解到,市民政局、市综治办等18部门下发了关于贯彻民政部等19部门《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基本建成流浪未成年人早期预防干预、主动救助保护、基本医疗救治、心理输导矫治、特殊教育管理、及早回归安置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体系和运作机制。
记者了解到,今后各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都要把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同时将对现有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引导慈善团体募集资金,开展各种救助保护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