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同一块地冒出两张土地证 闹上法庭后又发文收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13:04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自家使用了十多年的宅基地上却被邻居加盖了房子,为此沭阳县李恒乡(现称李恒镇)村民朱文祥将邻居何国亚告上法庭。谁知,何国亚当庭出示了一份土地使用权证,而该证将朱文祥家的土地使用权证上的用地面积全部包含在其中!前不久,这两份土地使用权证都被沭阳县人民政府同时宣布收回。一块土地为何出现两份使用权证,其背后有什么猫腻?日前,记者来到沭阳县进行了深入调查。

  自家宅基地被邻居建房

  上世纪80年代,沭阳县李恒乡西河村村委会为搞活本村经济,创建桥南一条商业街,决定凡投资建房搞多种经营,并上缴村规定十年费用的,其所在地点及房屋归投资者本人所有。现年67岁的西河村村民朱文祥第一个响应号召。

  1987年3月6日,西河村村委会书面承诺,如果朱文祥投资、缴费达10年以上期限,其地点和房屋归朱文祥本人所有。当时的村党支部书记是赵成德说,这些协议也是他代表村里和朱文祥签订的。后来的用地审批手续,也是赵成德根据村里的承诺帮助朱文祥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的。

  1995年12月9日,朱文祥缴齐了10年土地承包费,依法通过相关审批程序,获得了219.76平方米的宅基地使用权,并领取了由沭阳县土地管理局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后来,西河村又因欠朱文祥钱款,将该宅基地上的村部房屋卖给朱文祥。2001年8月5日,朱文祥依法进行了房屋产权登记,并取得了《村镇房屋所有权证》。

  从1995年开始,朱文祥的邻居何国亚就以该地曾是其责任田为由,在朱的宅基地上种植农作物。2001年,朱文祥从村部买得房屋后,何国亚又强行占用其三间大棚以及一间房屋,并搭建了一间棚房。

  为此,两家闹了不少矛盾。但是,经过长时间交涉,一直没有结果。2005年5月8日,朱文祥向沭阳县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何国亚立即停止侵害其合法权益,拆除违建的房屋。

  同一块土地冒出两张证

  沭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朱文祥的诉状。在开庭审理时,何国亚向法庭递交了其证据——村镇土地使用权证。而朱文祥提交给法院的也有一份土地使用权证。法官发现,何国亚的土地使用证载明用地面积为236平方米,恰好将朱文祥家的宅基地包含进去了。

  2006年5月11日,为朱文祥代理诉讼的沭阳县城中律师事务所赵娥律师告诉记者,当时,法院面对着两份同样出自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使用证,无法判断谁对谁错,只好就此向沭阳县土地管理局发函,征求意见。但是土地局没有给予答复,也迟迟不予立案。最后,法官只好劝朱文祥撤诉。

  记者看到,朱文祥的土地使用证上注明签发时间是1995年12月9日,上有沭阳县土地管理局的公章;而何连干(何国亚的父亲)的土地使用证是1994年10月20日签发,上面有沭阳县建设管理局的公章。

  朱文祥告诉记者,他无数次找李恒乡土管所和沭阳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反映情况,要求给予处理,但是一直没有结果。没有料想,沭阳县人民政府在2006年4月19日下发《关于收回朱文祥土地使用证的决定》(沭政发犤2006犦28号称:朱文祥领取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于1995年3月16日已经作废的土地证,所用“沭阳县人民政府土地证书专用章”已经于1995年3月16日宣布停用(沭政复【1995】4号),因此,朱文祥所持有的土地证无法律效力。决定收回朱文祥持有的土地证。对朱文祥实际使用的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处理后,由县国土资源局重新登记发证。同样,沭阳县人民政府也发文收回了何连干的土地证。

  国土局发出作废土地证

  朱文祥依照法律程序申请的土地证为什么盖上了作废章?2006年5月10日下午,记者找到了当年负责为朱文祥发证的当事人赵成德。

  赵成德从1986年开始担任了大约两年半的西河村党支部书记,后来调入李恒乡土管所工作。

  他说,朱文祥申请的土地使用证审批手续是齐全的,其各项相关税费都是按章缴纳的,全部有档可查。而朱文祥土地使用证上的章在当时被县政府发文要求作废。但是,当时县乡政府并没有就此向老百姓宣传。事实上,就李恒乡土管所而言,在县政府发文将此章作废以后,土管所依然用这个作废的公章在为老百姓颁发土地使用证。

  为什么要用作废的章呢?有着几十年党龄的赵成德显得非常激动。他说,因为如果不用这个章,乡政府就无法向申请土地证的百姓收取相关税费了。作为土管所发土地证的经办人,据他不完全统计,在1995年,李恒乡大约有上千个土地使用证是加盖的作废公章。

  盖的公章当时还没启用

  按照道理,两个土地使用证中,一个被宣布无效,另外一个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真证了。为什么两证被同时宣布无效呢?

  赵成德告诉记者,从证件上标明的发证时间来看,何连干的土地使用证的发放时间尚在朱文祥之前,但这是不可能的。作为当时在李恒乡土地管理所的发证工作人员,他恰好和朱文祥、何连干都是一个村的。他不可能将何连干家已经发放土地使用证的宅基地再给朱文祥发证。

  赵成德说,何连干家的土地使用证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假证,但是这个证确实是从沭阳县国土局制作的。如果申请、发放一个土地使用证,申请人自然会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相关税费,这全部被记录在案的。何连干家申请这个土地使用证向哪个部门缴纳的税费?根本不可能有!因为他本人就是当年的经办人,他可以在法庭上作证。据他所知,何连干家的土地使用证是在2005年偷偷补做的,只是将发证时间推到了10年前。但是,这个使用证有个天大的漏洞,那就是上面加盖的“沭阳县建设管理局”公章,在1994年10月20日根本还没有启用!

  2006年5月10日下午,记者和朱文祥一起,来到沭阳县国土资源管理局了解情况。在该局地籍股,记者恰好遇到了沭阳县国土局李恒镇土管所杨宇所长。杨所长说,他这次来地籍股就是商量如何处理这件事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