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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判决不断的上访 一场听证会化解5年前疑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13:14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昨天上午,玄武检察院就一起刑事申诉案件召开听证会,3名人民监督员和两名法学专家应邀参加了听证会。

  2001年3月,南京某厂职工张克林因琐事与对门邻居王娟发生纠纷,感觉受了欺负的王娟遂回家告诉了丈夫李雷。李雷当即拿出一把匕首带上王娟一起来找张克林。双方一言不合动起手来,张克林随手拿起了一把铁锹,打中了王娟面部,致使王娟前额受伤。后经法医
鉴定,其损伤程度构成轻伤。

  随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克林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张克林不服提出上诉,但是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后,张克林开始了不断的上访。

  张克林提出,在当时承办该案件的派出所出具的询问笔录中,有两份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由不同的询问人对同一个人进行的询问。这个人是当时的旁证,是王娟家的房客。其中一份笔录称,李雷当时是“拿了一把长匕首”,并“挥着刀子吓唬张克林”,在王娟倒地后,张和李“就一起到派出所去报案了”。而在另一份笔录中,房客又说在王娟倒地后李雷“赶紧跑去报警”,但是张克林仍然“手持铁锹要打李,但李跑得快张没打到,一直到派出所。”

  张克林一直认为这是两份自相矛盾的笔录,法院却采信了对自己不利的一份,导致最终不能认定自己的自首情节。几年来,他找到多个部门,只希望有个明确的答复。

  昨日,记者联系到了当时承办该案件的派出所。派出所解释说,考虑口供的稳定性,他们需对涉案人做多次口供。两次询问其实是不同时间进行的,但由于办案民警疏忽,在填写笔录的询问时间一栏时出现了笔误。

  日前,张克林就二审判决申诉至玄武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深入研究案情后发现两审法院裁定正确,适用法律得当,其申诉无法成立,拟终止审查。但是,考虑到张克林抵触情绪很大,而且对相关法律不了解,该院决定采取听证会形式,广邀法律专家向其解释疑问和误解。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李建明教授和河海大学法学院徐安住教授听完案情介绍后,同样认为两审法院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因此,两位法学专家从法律的角度详细为张克林阐述了判决的理由和申诉不能成立的原因,张克林听得频频点头。据了解,此次听证也是玄武检察院首次就刑事申诉案件召开听证会。(文中涉案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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