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珠海:外地车辆滞留超过7日要另收通行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14:36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珠海市机动车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滞留珠海的外地车辆每超过7日将按一次另收通行费。根据该《规定》,临时进入珠海市的外地机动车辆应当缴纳通行次费,通行次费实行单向征收,凭票进入该市行政区域,进入一次缴纳一次,7日内在珠海城区有效。滞留超过7日以上,每超7日按一次另再补缴纳通行费,不按规定缴纳通行费的将被处以50元罚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