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懵懂少年两次盗窃被捕 检察官办取保又帮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16:5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5月31日消息(记者曹美丽 通讯员陈然 吴奕华)“我会好好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5月30日下午,因三次盗窃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经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批准被取保候审,被羁押了4个多月的他感受到了天地的高远,也感受到了空气的自由新鲜,更重要的是其感受到了法律的人性化关怀。惊喜之余,想不到还有更大的喜讯,检察院还帮他联系到了镇海区一家知名企业,其走出囹圄的同时还可以到企业学习一门技术。如此大的反差,让这位年仅17岁的少年喜极而泣,感恩党和国家之际,其表示一定要痛下决心,努力
改造,不辜负司法机关的一片苦心。

  王某某1989年9月出生于四川省一个贫困家庭,由于家境困难,其只读了几年书就辍学在家,后来到宁波市镇海区想自食其力打工挣钱,由于年龄太小而且没有特长,一直没有找到合适工作。结果无所事事的少年受人引诱走上了犯罪道路。经审查查明:2006年1月21日至23日,犯罪嫌疑人伍某、寇某某、王某某经事先策划,在镇海区招宝山街道,采用撬电门锁等手段盗窃二轮摩托车3辆,价值共计人民币6000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上述赃物,并已发还失主。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而且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符合帮教条件,镇海检察院审查案件后,启动帮教程序,此次取保候审后,检察院还将向法院发出量刑建议,请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判处王某某缓刑,并继续让其在帮教基地企业工作。王某某的母亲也被安排到了同家企业上班,目的就是为了防止监禁刑可能导致的交叉感染和犯罪标签反应。

  据悉,为了切实维护青少年罪犯的合法权益,宁波市镇海检察院目前已以制度形式确定了帮教方式,并已确定帮教基地4个,方便青少年就近帮教。据悉,以制度化的形式来帮教青少年,这在宁波市还是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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