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居民三日内搬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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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0:17 新晚报 | |||||||||
编辑同志: 我是道外区南四道街76号院居民,去年院里着过火。最近一个名为安全委员会的机构通知我们3日内搬出居民院,不知是否合理?一位居民 查询结果:
道外区靖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答复,经省市专家鉴定,这个大院已经属于危房,不宜居住。为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由道外区政府“安全办”牵头,街道办事处配合动员居民尽快搬离。 本报记者 张宏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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