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拖欠水电费 房东留置行李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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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0:48 东南快报 | |||||||||
读者来电:江西来榕的杨先生前日来电称,他原打算退了在福州鼓山镇远西村租住的店铺,却因拖欠水电费等,其行李箱被房东留置了。 记者调查:杨先生称,他在缴纳了上个月的房租后,便向房东提出了退租请求,房东则要求他缴纳拖欠的水电费才能搬走。后来,杨先生发现自己的行李箱不见了,一问才得知是房东把箱子“藏”起来了。杨先生急坏了,因为行李箱里有他的证件、衣服和照片等私
据杨先生的房东董女士介绍,她确实拿走了杨先生的行李箱。董解释说,她担心杨先生赖账,所以才把其行李箱当作抵押物。经记者协调,董女士夫妇表示,只要杨先生还清水电费、房租,他们立刻将箱子完璧归赵。 福建力格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云海明确表示,如果杨先生的行李箱一直是由房东保管,发现上述行为时,房东可留置处理;如果该行李箱由杨先生自己保管,那么房东的行为已构成了侵权。双方可通过协商或诉诸法律解决。 本报记者 李新志 实习生 王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