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放飞鸽诱单身汉参与分赃也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2:09 重庆晚报

  本报讯与他人共谋诈骗后,虽然因故未到犯罪行为发生地实施具体行为,但参与分赃,曹刚被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被告人不服上诉,近日,市三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4年9月,被告人曹刚(化名)与曹勇、曹芳、曹丽等人在云南金平县共谋将女青年曹芳、曹丽带到丰都,以介绍婚姻为名骗取他人钱财。曹刚因故未一同前往。

  曹勇等人到丰都县后,将曹芳、曹丽分别介绍给村民杜刚、彭明为妻,共骗得3.7万元。未一起去的曹刚分得1000元。

  法院一审认为,曹刚因故未到犯罪行为发生地实施具体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

  通讯员苏勇网络编辑:李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