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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住院互助金有望9月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5:07 辽沈晚报

  □沈阳市红十字会授权本报独家披露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试行)草案

  □参与互助金的患儿每年最高可获8万元救助,18岁以下孩子均可参加

  本报儿童节特别报道“关注重症病房里的宝贝们”受到有关部门高度关注,昨日,沈阳市红十字会授权本报,独家披露《沈阳市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管理办法(试行)
》草案。

  这则即将递交沈阳市政府审议的草案,有望于今年9月新学年伊始实行。届时,参加互助金的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每一学年住院最高可获8万元互助金,形成“我慈善我受益”的积极而常规的互助体系。

  如果此办法实施,那么出生满一个月的婴儿,所有在册中小学生,及在沈求学的农民工子女,以自愿为原则,每人缴纳50元,即可参加互助金。

  沈阳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刘喜成说,这项非营利性社会公益事业与商业保险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孩子无论健康与否,都可参加。”

  以往,沈阳市0-18岁年龄段,尤其是0-7岁学龄前儿童,在疾病和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盲点。沈阳市红十字会在关于一则情况说明中表示,多年来,仅有“极少数孩子得到社会的捐助而获救,但大部分患了重病的孩子,由于家庭经济能力弱,又没有能力及时得到社会资助而倾家荡产”。

  有望今年启动的沈阳市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预计参照沈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并作出相应补充规定。对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以及接受肾移植前的透析费用和手术后的抗排异药物费用,也可由互助金支付。

  国内上海实行少儿住院互助金已有10年历史,目前河北省又有石家庄等6城市全面铺开少儿住院互助金。刘喜成说,多年来改革发展的成果,已为沈阳市实行此项制度铺垫了一定物质基础。

  如果此办法通过审议,政府将出部分资金作为启动资金,沈阳市红十字会可募集国内外大笔善款,不足部分由财政补足。沈阳市康平、法库等遍远地区及市内贫困家庭的学生参加互助事宜,可由社会募捐帮助解决。

  全国人大代表孙淑君昨天表示,在沈阳、大连等地率先建立少儿护助金,相信有助于在全省推广这项制度,并有利于培养少年儿童“扶贫济困”的美德。

  记者 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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