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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女友争风吃醋 小老板设伏报复“情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5:32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楚天金报)记者 艾卿 报道:丹丹(化名)今年18岁,是汉川人,模样俊俏,初中毕业后来汉打工。去年7月,她认识了在硚口古田四路开美容休闲店的老板万某,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

  然而,丹丹前男友刘某却仍纠缠不休。无奈之下,丹丹将此事告诉了万某。

  “这不是掐着我玩吗?”万某对刘某怀恨在心。

  去年7月28日,万某和丹丹商量,决定报复刘某。丹丹给刘某打电话,让他来汉接她回汉川,刘某当即答应了。同时,万某找来一帮朋友,在店内埋伏。

  当日下午,刘某乘一辆出租车赶至古田四路,万某等人一见,立刻强行将刘某和司机带到自己的休闲店内。在对刘某及司机一番拳打脚踢后,万某强行夺走出租车司机的钥匙,与丹丹一起开车兜风到汉南。

  此时,万某召集的朋友继续殴打刘某和司机,抢走刘某400元钱及一部手机。他们还从司机身上抢走800元钱和一张农行卡,并威逼其说出卡的密码后,分10次将卡内的2.7万余元取完。刘某与司机趁无人看守时逃脱。

  案发后,丹丹和万某被警方抓获。

  今年3月,硚口区法院一审判决,万某和丹丹均犯抢劫罪,万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丹丹因作案时未满18岁,判处有期徒刑5年。

  然而,万某认为自己并未参与抢劫,提出了上诉。昨日,武汉市中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昨日庭审中,万某声称,自己的确召集朋友报复了刘某,但并不是要抢劫,抢劫是其朋友的个人行为。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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