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举报违法犯罪可凭“编号”领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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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6:4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沈宫轩记者徐涛实习生汪娜) 省公安厅昨天发布通告,宣布自今日起,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全部在互联网上设立违法犯罪举报信箱。举报人可以匿名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并可凭该信箱自动生成的“编号”领取奖励,不必担心暴露个人身份而遭打击报复。 据省公安厅副厅长徐珠宝介绍,省公安厅除在其网站(http://www.jsga.gov
徐珠宝强调,举报人通过互联网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必须是非紧急情况线索,现行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及其他紧急情况线索仍打110报警。 早在2004年,我省就出台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的措施。此次开通网上信箱,对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有功群众,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将视情给予200元至5万元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对警方悬赏通告的,由发布公安机关按悬赏金额予以奖励。对符合《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的,还可申报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等荣誉称号。 “不受时间空间限制,不需担心保密安全……”徐珠宝一连用了6个“不”来形容网上举报信箱的优势。据介绍,举报人可以署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警方在收到举报的10个工作日内将对有关举报线索进行核实。如果未调查清楚,将向举报人说明情况。 为更好保护举报人,“举报信箱”对每一条举报线索都会自动生成一个编号,举报人凭举报编号和自设的密码,可上网查询奖励情况。获奖群众可自奖励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公安机关领取奖金,或提供银行卡卡号及开户银行名称,由公安机关直接将奖金划入银行卡。 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在交办、查办违法犯罪举报线索和对举报人实施奖励时,必须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编辑暴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