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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7:14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5月31日讯(记者 张茧 通讯员叶乐)“六一”来临,长沙市教育局给小朋友们送来了一份特殊“礼物”:长沙将严格规范幼儿教育,公办幼儿园不得出售,小学一律不得再设学前班,幼儿园也不得设收费的兴趣班、实验班。同时,近期将对幼儿园的收费进行全面清理。

  在昨日召开的长沙市幼儿教育工作会上,该市确定5年内将建设30所左右的示范性幼
儿园,争取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80%。除建好公办幼儿园外,还鼓励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鼓励“名园办民园”,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可采用承包或股份制等多种形式,举办分园、连锁园等。鼓励社区及村民自治组织举办幼儿托管点,满足社会低收入家庭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同时,该市还规定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公办幼儿园,已出售的要限期收回。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举办幼儿园。城区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再附设学前班,更不得把入学前班与小学入学挂钩。幼儿园(托管点)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为由,另外收费,不得收取与幼儿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

  另外,长沙近期还将对幼儿园的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有人头费拨款的公办幼儿园,其收费标准要低于其他幼儿园一定幅度;对入园的低收入家庭和社会救助对象幼儿,要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广大群众可以根据幼儿园的服务承诺、公示收费标准等选择送园和监督其服务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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