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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敞口机井成为“生命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7:54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德州讯近日,夏津县程庄村一妇女不慎掉入机井中,警民联手施救6小时,但该妇女仍不幸死亡。据了解,近年来,农村机井伤人、“吃人”事件时有发生,由于施救条件差、措施不到位,伤亡率居高不下。有关人士认为,这一现象值得关注。

  机井是农村重要的灌溉和饮用水源,在我省农村分布相当广泛。据一位水利部门人士介绍,德州市机井保有量在10万眼左右,而全省则在100万眼左右,这些机井大约以每年1
0%的速度淘汰更新。由于缺乏管理和资金,机井安全难以保障。据估计敞口井至少在40%以上。特别是一些机井报废之后,有关方面没有及时进行回填、封堵,以致成为潜在的“生命陷阱”。

  记者在省内一些村庄采访时看到,很多机井就在地头路边,有的井口用水泥板或石头掩盖,多数连基本的掩盖物都没有,周围也没有任何提示标志,难以使人及时发现并引起注意。特别是一些废弃的机井,由于长期不用隐藏在丛生的杂草中,更是让人难以发现,很容易引发悲剧。

  据一些村民介绍,由于县里对打井抗旱有补贴,农民的打井积极性较高,打井数量也很多,但是修建井房却没有补贴。虽然有关部门也提倡“一井一房一把锁”,但由于缺乏资金等原因,很少有村民愿意那样做。除了一部分国道、大路旁的机井由县里或镇上统一修了井房外,绝大多数机井还是敞着口分布在田野里。

  这些敞口井的大量存在,成为农村田野潜在的危险,由于井口狭窄,一旦坠井事故发生就难以施救。据一位参加过此类救援工作的派出所所长说,机井井口直径一般在35厘米到60厘米之间,如果有人掉入井中,救援人员很难从井口进入,往往采用大型机械挖掘,但由于耗时较长被困人员很难获救。

  据了解,我省曾出台相关文件,按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规定了机井安全责任,确保机井安全运行使用,减少机井伤人事故的发生。但是,水利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由于国家对机井建设缺乏强制安全标准,机井所有者受资金、技术等条件限制而不愿意设置机井安全防护设施,加之机井大多分布于乡村野外,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管。

  当前,即将进入麦收夏种时节,农民田间活动增多。为了避免机井“吃人”悲剧的发生,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农村实际出台机井安全运行强制性规范,加强机井安全管理,从根本上消除危害农村群众人身安全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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