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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高校录取生可享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2:34 新闻晚报
□张骞

  晚报讯 今年被162所外地普通高校录取的本市考生可享受一次性的经济补贴。昨日,市教育考试院公布补贴发放办法。整个补贴发放截止时间为今年11月30日,过期未办理领款手续的一律视作自动放弃。

  据悉,市教育考试院将于每一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的两周内将“领款通知书”、“领款证明”及一张农业银行借记卡挂号邮寄给考生。考生收到“领款通知书”,并到被录取
的学校报到注册后,须将“领款证明”加盖该学校学生管理部门的公章,由考生本人在“领款证明”上签名,并在10月底前将“领款证明”原件通过挂号信方式寄回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经核对无误后,将分批通过银行电子划款方式将补贴款直接划至考生账号上。属于补贴范围的外地院校名单可查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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