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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以公证确定女婿婚后义务 一张清单拆散有情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3:38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结婚前想通过公证的形式把女婿婚后的义务确定下来,没想到正因为这张还没有来得及公证的清单,使得两个有情人含泪分手。昨天,仁先生来到报社悲伤地说,本来他已经是新郎了,可现在每次看到别人结婚时,心里总感到伤感。

  相识一年买房结婚

  将近30岁的仁先生本来算是个幸福的人,2004年的时候,经过熟人介绍,仁先生认识了纪小姐。经过一年多的交往,仁先生觉得纪小姐就是他要相守一生的人。

  经过和双方父母见过几次面后,都觉得很满意。去年年初的时候,仁先生就和纪小姐商量婚事了。纪小姐的家人在天地新城看中一套房子,并且付了首付款。在和开发商签合同的时候,没有把仁先生的名字写在合同上。“当时她的母亲还说,以后大家就是一家人了,合同上的名字只是一种形式而已,写不写无所谓。”于是仁先生也就不再说什么了。随后,纪小姐的母亲就对仁先生说,房子的贷款以及装修费用都要由他来付了。

  “对呀,这是应该的。”仁先生答应了。经过几个月的忙碌后,房子装修好了,同时仁先生也每个月去银行还2000多元钱的贷款。看着装修好了的爱巢,仁先生和纪小姐甭提多高兴了。

  为了清单两人分手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仁先生有点措手不及了。在领结婚证的前夕,纪小姐的母亲告诉仁先生,要让她女儿活得轻松一些,仁先生必须支付家中的大额支出。“当时还写下一张清单,要求还贷款的钱必须我出,还写了生活大件开支要实行AA制。并且还把买房子的费用都一一写在了上面。”仁先生痛苦地回忆,“大家生活在一起,何必分得这么清楚呢?”不过,碍着面子,仁先生还是硬着头皮写下了一张清单。可在写完清单后,纪小姐的父亲却不同意他们的婚事了。“也许是他们不放心我吧,也许是他们嫌我家没钱吧。”仁先生摇着头说,“可我和她的感情还是很好的,并没有发生矛盾啊。”仁先生也找纪小姐谈过,可是纪小姐却说她没法做主,她得听家人的话。想到强扭的瓜不甜,仁先生就和纪小姐分手了。接下来,仁先生想把他付的装修费以及所还的贷款将近10万元钱给要回来。但对方的父母并不同意,只认可7万多元。

  随后,记者联系了纪小姐,纪小姐对仁先生所说的话并不全部认可。她告诉记者,当时的确是写了一张清单,不过她也同意共同承担贷款。而对于分手后还钱的事情,她表示一定会把装修费以及所还贷款的钱还给仁先生,但对于还多少钱,还需要双方共同商量。

  江苏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卜涛律师认为,只要仁先生能够证明装修费以及所还贷款是他本人支出的,他就有权利向对方索要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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