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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骗父母的熟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3:40 法制晚报

  专骗父母的熟人

  被告人一审被判刑20年

  本报讯 (记者 孙慧丽 通讯员 高志海) 范佳佳通过“杀熟”行骗,分别通过母亲、继父等骗起了他们的同事和朋友。

  今天,市二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其20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

  被告人被指控事实

  2000年6月至2002年3月,范佳佳谎称是国信证券团结湖营业部副董事长,以购买股票能获得高息等虚假事实,骗取母亲及继父的同事和朋友等14人共计330余万元。

  2003年,范佳佳谎称认识某军区领导,可让生父的战友李某的女儿公费读研究生,骗取李某7.75万元。

  2001年7月,范佳佳骗取某公司15万元施工保险金。

  2004年3月至5月,范佳佳租赁3辆轿车后典当,获得典当款33.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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