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废旧品 欺行霸市被刑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3:45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青州5月31日讯(记者 张继才 通讯员 潘少松)因为非法拘禁受到法律制裁后,青州的王某不仅不思悔改,在看到收购废旧品有利可图后,又借着恶名欺行霸市,最终落得个被刑拘的下场。 现年30岁的王某是青州市开发区人,2003年,王某曾因非法拘禁罪被青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今年3月底,王某发现收购废旧品有“油水”,就开了一个废旧品收购
按说,做点正当生意养家挺好,可是王某为了谋取更高的利润,竟然将自己“进过宫”(指判刑)当成威胁他人的“资本”,强迫小商小贩低价将收来的废品卖给自己,小贩们敢怒不敢言,王某也因此成了一名臭名昭著的“破烂王”。 青州市公安局刑警一大队了解情况后,立即从三中队抽调精干力量展开秘密调查,很快掌握了王某在不足2个月的时间内,强迫交易废旧物资40余吨的犯罪事实。5月28日,在开发区派出所的协助下,警方一举将王某抓获。 目前,王某已被青州警方刑事拘留。(a12) 相关链接 根据我国《刑法》第226条之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