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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楼翻身 翻出购房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3:47 海峡网-厦门晚报

  购房者认为房价上涨导致开发商毁约,开发商则说,当时没有预售许可证

  著名的烂尾楼盘原九州大厦和远华国际大厦,如今都脱胎换骨,摇身变成炙手可热的高档写字楼,却引来销售官司。

  上周,庄女士将九州大厦的“东家”——厦门聚泰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
聚泰公司)推上了法庭。

  庄女士称,2004年11月初,她花14万元定购了原九州大厦的7套商品房。这时,原九州大厦暂时更名为“赢家天厦”。后来,台湾立信集团收购九州大厦。去年,大厦正式改名为立信广场。

  立信广场刚一开盘,销售就接近99%。庄女士认为,由于这几年厦门房价高涨,开发商竟然选择了毁约,拒绝与她签订正式的合同,却将她定购的房子转卖他人。

  聚泰公司让庄女士领回14万元“购房预留金”。庄女士则要求双倍返还“购房定金”28万元,并以这些房子的销售价格1.3万元/平方米计算,赔偿她的损失额235.8510万元。

  聚泰公司在答辩状中称,他们并没有与庄女士建立任何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公司发函通知庄女士前来办理退款手续,是针对原项目代理公司撤场时留下的一笔订房预留金,而非庄女士指称的“购房定金”。

  聚泰公司还称,立信广场原是烂尾楼工程,在2004年底之前,工程处在抵押和查封状态,不具备商品房销售条件。2005年11月18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开始项目预售。此前,公司不可能与庄女士建立所谓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

  原远华大厦也惹官司了。前天,湖里区法院受理陈先生的诉状。陈先生称,他原本准备购买原远华国际大厦的4套公寓,但现在因为规划变更导致他买不成了,开发商得双倍返还43.4万元的定金。

  2004年6月18日,陈先生下定金时,这个楼盘叫“东方财富广场之喜多国际公寓”。协议书上约定,一旦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陈先生有优先认购权。

  时至2006年2月20日,开发商给陈先生发了份终止通知书,称按照政府部门整体规划的要求,东方财富广场B栋已经不再是公寓,而调整为甲级写字楼。开发商说,陈先生如果还想买写字楼或者即将新开盘的东方财富广场另一栋公寓也可以,到时给他优惠。

  陈先生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但开发商只同意返还认购定金,并补偿利息损失。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秋枫 天一(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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