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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奉化10家企业虚开抵扣税款发票赚取钱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5:0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6月1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 韩淑静 康丹) 奉化市国税局稽查人员在对企业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有10家企业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有猫腻,怀疑有人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于是向警方报案。日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和方某涉嫌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被奉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10家企业的部分涉案人员被取保候审。

  经查实,2005年1月24日,奉化某街道人徐某向江西省乐平物资局承包物资局下属的
乐平金属 回收公司,2005年5月20日徐某向乐平国税局申请免税资格且认定后,开始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自2005年6月始,徐某以收取2%——3.5%手续费的形式,将江西省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开给奉化本地的10家企业,发票金额1200余万元,涉税额达120余万元,这10家企业购买的发票均向税务局申请税款抵扣。徐某还开具江西省废旧物资销售发票给浙江省乐清等20家企业,金额达1800余万元,税额180余万元,还有待进一步查实。

  犯罪嫌疑人方某是徐某的女朋友,方某明知徐某无实际交易虚开发票,但还是帮助其犯罪,不但开设银行帐户供徐某使用,而且还积极帮助徐某从银行帐户中取款、汇款(徐某为防止各企业被税务局查获,采用先将款支付给各企业,各企业再将此款汇入徐某的帐户中,使帐中有实际货物交易的假象),还按徐某的要求将虚开的发票送往各企业,经初步查实,通过方某送票及取款汇款的企业共4家,金额达100余万元,税额10余万元。2006年4月21日,徐某被抓获后,方某还将他们暂住房中的统一收购发票烧毁后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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