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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多将有“红灯”警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5:2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福州6月1日消息(记者章恒 彭建军)福州市道路交通事故警示制度(修订稿)今日(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今后每个月,福州市将以各县(市)、区为单位,按照交通死亡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的幅度和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起数等为标准,对死亡事故多发的公安局(分局)交巡警大队给予红、黄、蓝警示通报。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红色警示通报:季度内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前三年同期累计平均死亡人数相比上升35%以上的;当月发生一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的;当月发生2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的;客运车辆发生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20人以上受伤的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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