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少年在杀人焚尸后炫耀作案经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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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02:51 信息时报 | |||||||||
两案犯劫杀老妪放火焚尸 事后竟向朋友炫耀作案经过 一犯判死一犯无期 时报讯 (记者 魏丽娜 通讯员 陶维强) 两名外出打工的少年,密谋抢劫74岁的独居老妇。两人先用绳子勒死老妇,后潜入其家中拿走值钱物品,并放火焚尸。作案时未满18周岁
劫杀七旬老妇后焚尸 2005年3月10日凌晨4时50分左右,与母亲住所临近的王某发现母亲的卧室着火了,王某火速赶到现场后,看到74岁的母亲郭某躺在床上,身上部分被烧焦,人已经死亡,整个房间很凌乱,抽屉被拉开放在地上,衣服被掀乱散在地上。 后经查证,母亲的两对纯金耳环和几千元现金不见了。经警方调查,此系人为纵火,被害者郭某系被勒颈和颈部受压致窒息死亡,其体表的烧伤炭化,是死后焚尸所致。 警方调查发现,2005年3月的一个晚上,两男青年驾驶一辆摩托车到加油站,用一个空可乐瓶买了一瓶汽油,十分可疑。通过追查摩托车车主,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黄兵和范业川抓获。 杀人抢劫获赃四千元 经审理查明,黄兵、范业川事前密谋抢劫某鞋业老板的母亲郭某,并准备了帽子、手套等作案工具。2005年3月9日晚上8时许,二人窜到郭某住所后面,当郭某经过时,负责望风的范业川发出暗号,戴着帽子、手套守候的黄兵即冲出来,从背后用绳子套郭某的颈部,范协助其将郭某拖至厕所后杀死,将尸体藏于厕所后面的空地上。 次日凌晨3时许,黄兵、范业川用搜得的钥匙打开郭某的房间,搜走现金及金饰。后将郭某尸体抬到床上,用汽油淋洒房间物品,点燃房间物品,火势被附近居民扑灭。作案后,黄兵分得现金2000元,范业川分得现金1640元及金耳环2对。 还向朋友炫耀作案经过 据证人周某讲,3月11日晚,黄兵告诉他,案子是他干的。范业川离开潮州的当晚也向周某详细讲了二人的作案过程,并托周某将2000元转给黄兵。黄兵的老乡王某说,事发后的一个晚上,黄兵很严肃地告诉他,郭某被杀的事是他与范业川两人干的,还弄到了一笔钱。 法院审理该案作出判决,黄兵犯抢劫罪、放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范业川犯抢劫罪、放火罪并罚,因其作案时不满18周岁,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人还应依法赔偿死者子女共44587.3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