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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持枪抢劫金店案开审:2分钟劫走24万(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03:25 重庆晚报

  

重庆持枪抢劫金店案开审:2分钟劫走24万(图)
警方在勘察现场(资料图片)

  

  

重庆持枪抢劫金店案开审:2分钟劫走24万(图)
 监控录像拍下犯罪过程(资料图片)

 

  

重庆持枪抢劫金店案开审:2分钟劫走24万(图)
四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资料图片)

  

  购买5支手枪,精心策划踩点,胡涌、胡波兄弟俩伙同李忠、梁远彬等组成抢劫团伙,两分钟就劫走长寿一家金店价值24万余元的金银珠宝,造成一死一伤。昨日,他们4人和参与卖枪的周育违、王嘉盛一起站在市一中院被告席上。

  案情回放

  两分钟劫走24万金银

  去年12月30日下午6时20分左右,天快黑了。金都珠宝行店堂负责人、45岁的福建蒲田人郑庆梅正在安排店员关门。突然,4名男子冲进来,其中3人头上蒙着肉色的丝袜,1人拉下卷帘门,其余3人开始砸开柜台抢劫。

  郑庆梅立即开始反抗,被手枪击穿头部,当场倒地身亡。一名女营业员林秀珍提起一块砖头猛砸离她最近的男子,一个男子朝林秀珍连开两枪,击中其胸部。

  金都珠宝行的监控录像显示,整个作案时间只有短短两分钟,劫走了24万余元的黄金项链、翡翠玉手镯等金银珠宝。林秀珍被及时送往医院抢救,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

  六名被告

  被指控两宗罪名

  昨日,公诉人当庭指控胡涌等人涉嫌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罪。据指控,在实施抢劫前,胡涌等人先后3次买了5把枪。去年11月下旬,胡涌、梁远彬、胡波3人共谋由胡涌出资,梁远彬联系购买枪支进行抢劫。同年12月上旬,梁远彬邀约李忠参与抢劫。之后,胡涌等人以1万元的价格从大足县龙水镇“胡五”(另案处理)处购买左轮手枪两支,子弹20余发。

  梁远彬后又找到王嘉盛联系买枪,王嘉盛经余伟(另案处理)介绍找到被告人周育伟买枪,周即打电话与成都的“九哥”(另案处理)联系,并商定每支手枪1.1万元,买了一支仿“六四”式手枪。不久,李忠和胡涌又找周育伟买了两把仿“六四”式手枪和50余发子弹。

  三声“荒唐”

  公诉人驳斥被告

  昨日庭审中,几名被告及其辩护人都做了轻罪辩护。胡涌认为,进入珠宝行后,他已经“鸣枪警告”了,仍有店员反抗,“不得已只得开枪”。

  李忠则说自己被迫参与,属于从犯,而且率先缴械投降。对于为何不戴头套,梁远彬先解释是,当时不想参加抢劫,是被胡涌强迫的,于是临上“战场”想打退堂鼓,如果不戴头套就不用进去了。梁远彬第二次解释说:“不戴头套可以给警方留点线索……”,而且说自己没有开枪,请求轻判。

  对胡涌等人的辩解,公诉人连用三个“荒唐”,当庭予以驳斥。公诉人表示,胡涌的手枪“走火”说,没有证据支撑。在抢劫中,胡涌等人均配合默契,积极主动参与,不宜分主从犯。他们持枪抢劫,造成一死一重伤一轻伤,后果严重,应予以重处。

  庭审从早上9时一直持续到下午4时30分,主审法官最后宣布,因案情重大复杂,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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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控录像锁定犯罪嫌疑人

  长寿金都珠宝行劫案发生后,警方通过当时的监控录像,首先锁定了没有戴头套的梁远彬。

  据警方透露,一名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在看过抢劫嫌疑人的打印照片后,认出了其中没蒙面的矮个子疑犯:他于2005年1月曾与此人在渝北区看守所关押过,此人名叫梁远彬。警方反复进行比对后,进而确认梁就是此案的嫌疑人之一。渝北区看守所的民警在看过监控录像后,也提供了一个重要情况:3名蒙面歹徒中,有一人极像是曾在该所呆过的胡波。胡是因为盗窃嫌疑被关进看守所的,他与梁同关在一房。

  今年1月1日上午,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率特警、刑警等60人,包围了犯罪嫌疑人藏身之地——长寿川维厂临冮村家属区一居民楼。胡涌下楼买报纸时,被事先埋伏好的民警擒获。随后,警方向躲在房内的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喊话,劝其缴械投降。李忠主动要求与公安局领导“谈判”,并要求见自己的孩子,随后三人被擒获。

  枪击路人竟是“增加凝聚力”

  就在胡涌等人抢劫长寿金都珠宝行前夜,即12月29日晚上10时多,胡涌、李忠、梁远彬、胡波等人持枪来到渝北区金岛花园附近,准备寻找抢劫对象。当时的哥聂某正在附近停下车给家人回电话。胡涌二话没说,抬手就对着聂某的头部开了一枪。“砰”地一声巨响,聂某以为自己的小灵通发生爆炸。

  当时聂某打小灵通的地方正好有一个变压器,于是,市内多家媒体纷纷以“手机爆炸”伤人事件进行报道。后来,民警走访了多家医院,终于找到聂某,照了CT后,才发现留在他喉咙里的子弹头。

  昨日庭审中,胡涌说当时并非想抢劫聂某,而纯属手枪意外“走火”。而在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席上的聂某一听,大喝:“走火!你乱说!”他要求判处胡涌等人死刑,并向他们索赔50万元。李忠和梁远彬均说,胡涌开枪是“为了增加凝聚力”,把大家都拉下水,都认为自己犯了死罪,“不得已”才入伙抢劫。

  记者易守华/文 陆纲/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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