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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两次过户无效 租户最终优先买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0:20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肖利敏实习生郑宇)新房东自恃买了房子过了户,欲赶走老租户,不想在刘贻荪律师的代理下,倒是租户“赶跑”新房东,优先购买了房子。

  “虽然不少人都知道租户有优先购买权,但运用这项法律为自己维权的案例真不多。”成功代理此案的刘贻荪如是说。

  一年前,在武昌得胜桥租门面开影楼的小李,突然接到新房东王某的通知,限他一周内搬走。

  原来,小李的门面是两年前向某国有造纸厂租的,现在造纸厂把房子卖给张某,张某又转卖给王某,房产证上都已经过户成王某的名字。

  “租房合同没到期,凭什么赶我走!”小李无奈找到刘贻荪律师。

  “《合同法》明确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前,应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刘贻荪认为,房子要卖也该卖给小李。他坚持打官司争回房屋优先购买权。

  果然,法院支持了小李的诉求。王某和张某、张某和造纸厂之间的买卖房屋合同,均被判无效,小李以19万元的价格优先买到了这套房子。

  今日下午2时~4时,执业20年的刘贻荪律师将走进律师连线,为读者答疑。刘贻荪系湖北九通盛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擅长处理房地产、合同等民事纠纷和行政诉讼方面的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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