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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第二天父亲遇车祸学生要退学学校不退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1:55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刘继斌

  本报讯4月12日,由于远在丹东的父亲突然遭遇车祸,来哈市求学的18岁臧某在向哈尔滨东方职业学校报名第二天便提出退学请求,可学校一拖再拖,直到现在也没有退还臧某4200元学费。

  据臧某的叔叔高先生讲,臧某家住丹东,他和臧某的父亲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今年年初,臧某的父亲想让儿子到哈尔滨学一门手艺。4月初,臧某一人来到哈市找到了叔叔高先生,为了让臧某先学习技术,高先生在一则广告上看到东方职业学校招生的信息,而且承诺包分配工作。于是,4月11日,高先生带着臧某来到该校报了数控机床专业,并交了4200元学费。可是报名后的第二天早晨,臧某的父亲在丹东遭遇车祸,非常严重,家人正在四处筹集医疗费用。为了抢救父亲,臧某决定退学回家,可学校却称,可以退钱,但要等再有人报名将学费转给臧某。由于时间来不及,臧某就先登上了回家的火车,可事后高先生多次拿着收据来到学校索要学费,学校始终不给。

  1日上午,记者随高先生来到道外区太平大街28号的哈尔滨东方职业学校,在办公室里,负责招生和当初收费的张老师得知记者来了解未退学费一事,立即起身拒绝采访,并急匆匆地离开了办公室。现场一位姓张的副校长表示,此事由主管校长负责,让记者与宋校长沟通,可记者多次拨打宋校长电话对方始终不接。

  记者从省教育部门了解到,学生在入学30日内提出退学,学校应退还学费,如果入学超过30天,则不能退费。目前,高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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