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故居群落搭建小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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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2:14 新闻晚报 | |||||||||||
□晚报 冯兰蔺摄影报道
四明村于1928年-1932年先后分三批建造,为砖木、钢窗结构,属于典型的新式石库门里弄住宅,章太炎、徐志摩、胡蝶、泰戈尔等14名历史文化名人曾在此居住,1999年被列为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2005年被列为静安区文化名人村。(图中红圈内为小区最大一幢居民自行搭建的鸽棚)
弄外,挂着“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和“静安区文化名人村”的铭牌。弄内,居民多有自行搭建。近日,网民董小英向本报《百姓“议案”》反映,延安中路913弄的四明村小区楼内的居民自行搭建一年多,影响了整幢民居的房屋结构,破坏了历史保护建筑。 上晒台得斜身弯腰 四明村小区11号是幢三层楼的联排新式石库门建筑,现共住有5户居民。顺着狭窄楼梯,记者在居民竹先生的指点下爬上三楼。一间居民自行搭建的房间紧挨在楼梯一侧,雪白的外墙、漆红色的房门,同周围略带暗黄的墙体,形成了明显的反差。 由于这间房所在的特殊地理位置,通往晒台的楼梯通道上已被填满了各种杂物。一根横斜着的晾衣架,将只约半米宽的过道全部封堵。要上晒台晾衣服,只能弯腰小心行走。 对于这间自行搭建的房屋,住在一楼、二楼的居民,担心更多的则是由此引发的“副作用”。住在一楼的一位居民告诉记者,他们住的房子已经有80多年历史了,多少有些承重、墙体脱落等方面的毛病。万一哪天地板不堪重负,那住在楼下的居民就很危险了。 拆除需通过司法途径 按规定,违章建筑是指违反法律和政策规定,由公民或法人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静安区房地局南京西路房管所负责人徐先生指出,由于这间房现存在完整的建筑内,因此只能属于“增搭建”。 “由于历史保护建筑的房屋产权属于国家,居民自行搭建的行为,已经对房屋外貌形成了实质破坏,仍属违规行为。”静安区房地局南京西路房管所负责人徐先生表示。5月31日,延中物业、南京西路房管所相关人员,已同自行搭建的11号居民进行了交涉,但因不具备执法权,拆除还需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