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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3家交通违法大户被责令限期改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5:5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6月2日消息(记者李文蕊 通讯员宋泽宇)日前,北京市交管部门向全市33家交通违法大户发出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这是《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防范责任制》)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后,交管部门发出的首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据了解,在接到通知书后15日内,单位应对其未履行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的行为予以改正,否则,交管部门将依据《防范责任制》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其营运车辆上路。

  从今年3月起,市交管局通过数据库,每月对专业运输单位车辆的交通违法信息进行查询,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民警深入检查其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落实情况,未履行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的,对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首批接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单位均为专业运输单位。其中,北京市赛利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机动车16辆,3月份共发生交通违法行为49起,发生率达306%;北京中油房山燕宾油料销售有限公司拥有机动车42辆,1月份共发生交通违法行为18起,发生率为43%;北京新豪客运服务中心拥有机动车171辆,2月份共发生交通违法行为48起,发生率为28%。

  据介绍,通过检查,这33家单位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漏洞和隐患。包括:没有建立所属人员的机动车及驾驶人登记制度;不掌握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信息,没有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进行专项教育、培训;没有建立和落实机动车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制度等。

  交管部门发出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包括该单位违反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的具体行为等内容,并要求单位在3至15天内对未履行交通安全防范责任的行为予以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交管部门还将签发《禁止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通知书》,禁止该单位营运车辆上道路行驶,直至改正为止。

  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说:截至4月底,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268万,驾驶员总数已突破400万,面对如此庞大的交通参与群体,交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上,一方面是通过路面执法渠道直接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是通过宣传民警深入单位、社区、农村等,在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对其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监管。交管部门管理过程中,既要保障每名汽车驾驶人个体的合法权益,也要保障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以人为本,追求公众利益最大化。交管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实施管理职能,就是要扩大管理覆盖层面,坚决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减少和消除交通事故隐患,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交管部门表示:今后,交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本市各单位履行交通安全责任状况的监查力度,以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单位、季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月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专业运输单位为检查重点,对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落实不力的一律通过媒体曝光,并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正的,签发《禁止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通知书》,坚决禁止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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