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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夺包一万余元 被判徒刑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6:2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杭州6月2日消息(记者陈淦 通讯员陈春萍 金文华 )近日,河南省太康县21岁的侯岭奇,喝醉后在浙江省永康市抢夺他人财物一万余元。

  今年2月28日晚上八点,平时不太喝酒的侯岭奇和工友在一起聚会时喝了个大醉,酒后其窜至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部门口,趁被害人不备,公然抢得牟女士的单肩挎包一只,包内有现金12674元等物。后侯令奇在逃跑时被群众抓获。现赃物已追缴并返还给给被害
人。

  事发五个小时后,经检查侯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9mg/ml,也就是说当时喝得酩酊大醉侯岭奇事发五小时后还留有浓重的酒味,而且侯仍未从酒精中彻底清醒过来。

  事发之时,牟女士向警方如是陈述道:“当时,我走在人民医院的门口,看到一个二十来岁的小青年朝我走过来,我还以为他向我问路,我就停了下来。可是,他走到我面前的时候,我闻到了一股酒闻,在他手伸过来的时候,我就觉得不对劲了,可是我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抢了我的包转身就跑,我就喊‘有人抢包啦’,这时候小店的店老板等人就出来帮我追,没多远,这个外地小伙子就被我们抓下来送到你们这里来了。”

  庭审当天,当法庭问及案发情况,侯岭奇很无辜说:“事发当天,我和一起开车的两个朋友一起吃了晚饭。当时我记得我喝了北京的红星二锅头七、八两,还有二瓶啤酒及一些黄酒。当时我只记得,喝完酒后,我的一个朋友带我到他家玩,就在人民医院附近的一个小区里,后来我是怎么从他家里出来的,走到哪里干了些什么事情,我都记不起来了。我只知道我酒醒来后,我就已经在派出所里面了。”说完这些,侯岭奇后悔得肠子都快青了:“喝酒真害人呀!”

  日前,侯岭奇被永康市人民法院以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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