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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洗衣物被“毁容”索赔需要有证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0:50 大连晚报

  本报讯5月30日,消费者柳先生到沙河口区消协投诉,称他到一家干洗店送洗一件价值850元的长袖T恤,在干洗前检查衣物填单子时,干洗店老板问柳先生该衣物值多少钱,柳先生随口说“百八十块钱吧”,老板就在约定价值上写了“50元”。柳先生取衣服时,发现衣服被洗花了,向干洗店提出索赔,店老板答复最多赔偿50元。

  消协经过调查,确认柳先生所送洗的衣物是在市内某商场购买的,商场在柳先生的
会员卡上记录该件衣服价值150元。在消协的调解下,柳先生获得120元赔偿。

  无独有偶。5月28日,沙河口区消协接到消费者马女士投诉称,她到某干洗店送洗价值1900元的裤子,在清洗前没有跟干洗店约定衣物价值,结果裤子被洗花。干洗店最终承认是由于该店的设备能力跟不上,导致马女士的裤子被洗花。消协根据马女士出示的票据等证明进行调解,马女士获得1000元赔偿。

  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衣物时要索要原始票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衣物干洗丢失或损坏时作为赔偿的参考依据。如果原始购物票据已丢失,干洗较贵重的衣物时,一定要将衣物的品牌、面料、颜色及双方认可的保值金额等内容在服务单据上写清楚,并约定赔偿额度。一旦发生纠纷,可凭此单据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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