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朋友800万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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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2:21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通讯员郭京霞)北京某“空壳”公司老板李章兴,以合办加油站为借口,使用变造的手续和收据,诱骗多年的好友兼哥们儿800多万元。昨天,市一中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李章兴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996年李章兴注册了北京林阳苑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自己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李某是李章兴的多年好友,世通环宇公司和双联益公司都是由李某担任法定代表人。2004年5月至10月间,李章兴虚构林阳苑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垡头村建设加油站。先后骗取世通环宇公司、双联益公司605万元和200万元,共计805万元。 一中院认为,李章兴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