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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卡取8万判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8:21 扬子晚报

  本报讯沈某和张某两人捡了客户丢失的信用卡后竟冒领巨款,昨日,被吴江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和5年。

  沈某和张某都是吴江市盛泽人,两人在一起开了一家做布料生意的门市部。2006年2月22日下午,客户何先生到他们的门市部来谈生意,在支付货款的时候,何先生不慎将一张中国农业银行的信用卡夹在货款中,一起给了沈某。沈某和张某当即到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去
取钱。两人试着将何先生的手机号码作为密码输入,没想到竟顺利取到了钱。短短2天的时间,他们共领取现金人民币83600元。(袁霆金华刘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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