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人妈妈”一审获赔3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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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9:36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遭遇车祸被撞伤、昏迷期间产下一女的新疆“植物人妈妈”孙晓红,近日,经当地法院审理判决,将获得34万多元的赔偿。据悉,这是迄今为止新疆单人遭遇车祸的受伤者获得的最高赔偿金额。肇事出租车司机及其单位对是否上诉尚未表态。 2004年4月14日,26岁的孙晓红下班回家时,被阿克苏市的一辆出租车撞倒,造成脑干损伤,被确诊为植物人,且在车祸前刚刚怀孕。(a13)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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