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植物人妈妈”一审获赔34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9:36 大众网-鲁中晨报

  遭遇车祸被撞伤、昏迷期间产下一女的新疆“植物人妈妈”孙晓红,近日,经当地法院审理判决,将获得34万多元的赔偿。据悉,这是迄今为止新疆单人遭遇车祸的受伤者获得的最高赔偿金额。肇事出租车司机及其单位对是否上诉尚未表态。

  2004年4月14日,26岁的孙晓红下班回家时,被阿克苏市的一辆出租车撞倒,造成脑干损伤,被确诊为植物人,且在车祸前刚刚怀孕。(a13) 据新华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