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单位受贿罪昆明客管处昨受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9:41 云南日报 | |||||||||
昆明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以下简称客管处)涉嫌单位受贿罪,该处前任处长窦有海涉嫌单位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昨天在昆明市盘龙区法院开庭审理。 经盘龙区检察院查明,2000年至2005年期间,昆明市客管处利用其对全市出租车计价器统一订购、安装的行政管理工作便利,以昆明市微利出租汽车服务部的名义,采取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手段,非法收取上海锦艺微电脑厂、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通用电器
窦有海的辩护律师认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客管处根本没有收到过任何形式的款项,不存在吃回扣的问题,客管处职工在打击非法运营的过程中经常加班加点,发适当的福利和奖金也是职工们应该得到的报酬,不存在公诉机关指控的单位受贿的事实,作为原任处长窦有海也是无罪的。 此案经盘龙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将择日宣判。 本报记者 柏立诚实习生 洪扬(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