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哈市劳动保障年检诚信单位可享“绿灯”免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12:25 黑龙江日报

  王钊 记者 董云平

  本报2日讯近日,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劳动保障年检出台新办法——《关于改进劳动保障年检实施意见》。《意见》将用人单位划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单位为劳动保障年检免检单位,免检期限为两年。在2日召开的市劳动保障年检免检通报表彰会上,哈市123家单位被认定为首批“劳动保障年检免检单位”。

  据介绍,2000年开始哈市启动了劳动保障年检工作。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就业形势日趋多样化及用人主体日益多元化,为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改进劳动保障年检工作模式成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

  《意见》充实和调整了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内容,实行先期审核。每年12月25日至下年度2月15日为劳动保障年检的先期审核阶段。《意见》实行诚信分类。在先期审核基础上,按照《哈尔滨市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将用人单位划分为A、B、C三类。对A、B、C类用人单位,实行动态管理。

  A类,即劳动保障年检免检单位。连续两年年检合格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将发给《劳动保障年检免检证书》,免检期限两年。B类即劳动保障年检合格单位。用人单位上年度年检合格,由劳动保障部门发给《劳动保障年检合格证书》,取代本年度常规的劳动保障年检。C类即劳动保障年检不合格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其纳入日常巡检的执法过程依法查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