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拒交物业费来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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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0:56 哈尔滨日报 | |||||||||
住进小区后,如发现小区公共设施或环境有问题,用什么办法谋求解决?很多居民选择了拒交物业费。但这种做法并不合法。最近,某小区居民田某就被物业公司诉诸公堂,讨要他拖欠的物业管理费。 2003年9月,市民田某买了一处面积为81.35平方米的商品房,他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物业公司向住户提供住宅小区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住户需按每
田某在法庭上说:“我拖欠物业管理费800元属实,这个钱没交有三点原因:一是在我所住的小区内,开发公司建了一个液化气站,使我们生活在危险中;二是小区内的餐饮娱乐业污染、噪声影响了我们的正常休息;三是住宅楼道口的接线盒没有经过安全处理,这些说明原告的物业管理存在问题。既然原告提供的服务有缺陷,我就不能向其交纳物业管理费。” 住宅小区建液化气站,确实给小区居民带来安全隐患。而小区内的餐饮娱乐业污染、噪声扰民问题,也令小区居民头疼。本案中,田某为小区内存在的问题感到苦恼,他以拒交物业管理费来抗议。可是,按照法律规定,小区内建液化气站,餐饮娱乐业污染、噪声扰民,以及楼道口的接线盒没有经过安全处理等问题,非物业管理费服务事项范畴,因此,田某以此拒交物业管理费不妥。如果小区业主的权利受到侵犯,可以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提起侵权赔偿诉讼,亦可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来解决处理。 黑龙江博奥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王凯 咨询电话:55590601 139364562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