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单独买贵重物品该不该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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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1:16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实习记者 郭晓蓉 贾军)家住西安市东郊纺织城的12岁的小明(化名)偷偷地拿了妈妈550元钱,去商场买了一部mp3。昨日,小明的妈妈给本报打来电话,她认为商场在一个孩子单独来买较贵重商品的前提下,仍将mp3卖给孩子的做法有些欠妥。 6月3日下午,小明的妈妈陈女士告诉了记者事情发生的经过。6月1日,小明在家里的柜子里偷偷地拿了550元钱,然后独自到商场里买了一部mp3。6月3日,陈女士发现钱少
“我认为商场根本就不应该将数百元的东西卖给一个孩子,一个小孩子手里拿着几百元去买东西,售货员却连问都不问就卖了?我要求退货,刚开始售货员还不愿意退,后来又说可以退但是必须要交50元损耗费,我觉得这也太不合理了。后来经过再三谈判,费尽周折,总算是给我退了550元钱。” 针对此种现象,商家应不应该将较大额商品卖给单独前来的孩子呢?就此事,记者采访了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的毛浩文律师。 毛律师认为:12岁儿童属于未成年人,他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受限制的,如果未经监护人同意,擅自进行大额消费应认定为超出了孩子能够正常判断的范围。建议商家在遇到年纪较小的消费者进行较大额消费时谨慎处理,最好能和家长联系,联系不到的最好能够避免交易的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