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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决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2:48 舜网-济南日报

  经国务院批准核定的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正式公布,京杭大运河、正定府文庙、九连墩墓群等1080项珍贵历史遗迹名列其中。这是自1961年我国首次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来,一次批准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量最多的,几乎接近于前5批的总和。

  “国保”翻番,引人瞩目。如此大幅度增加“国保”数量的意义何在?它们是如何在我国林林总总40余万处古代文物遗迹中遴选出来的?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就此接受了记
者采访。

  评选过程:一切依据文物的价值

  新公布的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沿用了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布时采用的分类法,即分为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6大类。第六批“国保”名单中,古建筑类最多,为513处,其他依次为古遗址220处,古墓葬77处,石窟寺及石刻63处。增加较多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有206处,其他1处。

  据单霁翔介绍,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遴选、评审工作始于2004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本辖区内进行初评后,共推荐了1641处申报“国保”。

  国家文物局组织了来自各有关部门、研究机构、大学和文博单位的60多位文物、考古、建筑史、党史、近现代史等方面的权威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分类评审。在专家评审基础上,国家文物局提出了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初步推荐名单,并分别征询了中宣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宗教局、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形成了最终的推荐名单。

  不搞平衡,不搞照顾,就依文物的价值——历史的、艺术的、科学的价值作评判标准,是这次“国保”评审中的突出特点。

  评审标准:文物要“真实”,保护要得力

  对于“国保”的评审,应该说多年来有着一以贯之的基本标准。但据单霁翔透露,本次评审过程中,特别强调和坚持了这样几条原则:

  第一,评审对象必须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真实的实物,就是说它的时代、性质、特征基本明确,学术界对其价值的认识比较一致;

  第二,对现代重建和严重改建过的,一般不予考虑;

  第三,在要求候选单位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或者独特价值之外,还要求当地地方政府能够对其实施有效保护和管理,文物保护“四有”(有保护范围、保护档案、保护标志和保护机构)工作完成得较好。

  而在选择标准方面,重点考虑了相关文物的价值、代表性、典型性等。

  “国保”翻番:现有重点文保单位不多

  一次公布了1000多项“国保”单位,“这在以往我们也不敢想像”。单霁翔认为,从总量上看,我国现有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并不多,与我们文明古国的历史地位及现存文物数量不相适应。我国经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40余万处,前5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仅为1271处。而埃及由中央政府管理的文物古迹有2万余处;印度由国家管理的文物古迹有5000处左右;连越南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也有2823处。

  另外,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持续快速发展,正确处理经济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问题日益突出。文化遗产遭到违法建设、开发的威胁和破坏,盗窃盗掘古遗址古墓葬造成许多珍贵文化遗产损毁的情况时有发生。在这种严峻形势下,将更多的珍贵文化遗产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利于依法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规范对文化遗产的管理和利用行为,避免建设性破坏的发生。 (据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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