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1011的姐被杀案”两主犯被判处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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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9:07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汪文汉通讯员张琦)襄樊“10·11的姐被杀案”2日宣判,杀人恶魔赵红兵、陈红被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赵红兵和陈红都是襄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团山镇蔡庄村人。去年10月11日晚上,两人一起到市区喝酒嫖娼,身上的钱用完后,又相约抢劫出租车女司机。当晚11时40分左右,两人在樊城人民广场附近租乘的姐小陈的出租车出城。次日零时左右,出租车驶入团山
陈红一把抓掉的姐的眼镜,赵红兵用双手按住她的手臂。的姐拼命反抗挣脱跳下车,边跑边大声呼救。陈红下车追赶,赵红兵见陈红追不上,竟驾车向的姐撞过去,的姐被撞飞后倒在路边。陈红恐的姐不死,上前掐住其颈部,赵红兵亦猛掐的姐的脖子,并从的姐身上搜走现金400元。事后,二人将的姐推进路边的水沟里,的姐因颈部遭掐压后溺水窒息而亡。 次日凌晨4时许,赵红兵、陈红二人驾车逃至河南省邓州市白牛乡杨营村西侧的河堤边时,汽油耗尽,二人卸下车牌,扔在附近地里,将车焚毁后逃离现场。同月13日、14日,二人相继落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