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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电视机在修理厂被盗 赔偿标准存在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9:25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某公司面包车内的车载电视机在修理厂内被盗,由于修理厂和该公司对车载电视机的价格存在争议,赔偿自然也就成了难题。

  今年1月13日,一辆“金杯”面包车被损坏,经过保险公司定损后,车主将面包车开往西宁市申青汽车修理厂修理。车主告诉记者,到了2月中旬,修理厂通知他说,车上的车载电视机被盗。车主说车载电视机价值8000元,为了处理此事,我们先后8次找到修理厂,只
要求赔偿4000元,但是他们却拒不解决。为了尽早解决此事,车主将西宁市申青汽车修理厂投诉至省消协,要求全额赔偿车载电视机,并赔偿车辆不能按时出厂造成的每日450元的经济损失。

  对车主的指责,西宁市申青汽车修理厂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得知此事后,他们已经开始着手解决,并同意从深圳将车载电视机发至西宁。这位负责人说,丢失的车载电视机并非原装,而且同一品牌型号全新的车载电视机在市场上只卖2700元左右,对方提出的赔偿标准实在不合理。当记者拿出车主车载电视机的发票复印件时,这位负责人对此并不认可。她说,发票并不能说明车载电视机的真实价格。相反,现在面包车车主还欠着修理厂6000多元的修理费没有交,在交清修理费后,修理厂自然会将车载电视机装好,他们也可以把车开走了。 (作者 赵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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