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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用猪粪泼母亲被判处拘役6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9:3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安康讯(记者 张松 通讯员 张涛)母女俩为琐事发生争吵,女儿竟把猪屎泼撒在母亲身上,母亲在伤心欲绝之下,将亲生女诉诸法庭。日前,岚皋县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女儿唐亮彩被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

  今年64岁的杨大秀家住在岚皋县孟石岭乡桃园村二组,2000年,其女唐亮彩从高山移民搬迁到新村并与母亲杨大秀同院落居住。搬迁居住在一起后,母女俩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
,甚至撕扯斗殴。去年6月10日下午,唐亮彩在自家给猪喂食时,因猪不肯吃食,便怀疑是其母诅咒造成,随即与母亲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唐用盆将猪屎从其母头部泼到脚,唐亮彩还不解恨,又跑进屋,将猪屎泼在母亲厨房的灶上、锅里和菜板上。

  今年3月27日,其母杨大秀以女儿唐亮彩犯侮辱罪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其女刑事责任。法院审查受理后,考虑到双方的特殊亲情关系且为近邻,曾多次给双方做调解工作,但唐亮彩态度横蛮拒不向其母承认错误。

  近日,岚皋县法院在当地巡回开庭时,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唐亮彩公然用污秽物侮辱其母亲,其实施的行为符合侮辱罪的构成要件,其母杨大秀指控唐亮彩犯侮辱罪的罪名成立。遂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做出了上述判决,唐亮彩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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