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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民企老板不成 谎称告密敲诈钱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9:49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雇凶绑架民企老板未成,又以“告密者”身份索要“透风费”200万元。日前,鹿城区法院审理认为此案主谋李伟身犯数罪,手段恶劣,给他人造成长时间的精神折磨,应予重处。故以绑架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2004年春节前夕,温州市区人李伟从广西南宁雇用了欧业军等3名帮凶(均已判刑),假借经济纠纷,预谋绑架我市一民企老板胡某。随后,他们准备了手铐、塑料仿真手枪等
作案工具,多次到胡某所住楼下踩点、守候。

  同年1月31日上午8时许,李伟等人再次来到胡某楼下,胡某出现时,欧业军等人迅速上前夹住其脖子,将其强行拉进一辆桑塔纳轿车,因胡某拼命反抗、呼救,引来围观群众,李伟等人只得放开他,仓惶逃离现场。

  求财心切的李伟不甘心上次的失败,竟又生一计,想以“告密者”的身份敲诈胡某。2004年4月,李伟和韦元锋携带两支火药枪从广西来温州。4月9日,李伟打电话给胡某称,有人要谋杀他。次日,又打电话称可以提供“杀手”的详情,并索要200万元,后谈妥由胡某预先支付50万元。不过,因胡某没有送钱到约定地点,使得此次敲诈勒索未果。

  同年4月11日,李伟再次打电话给胡某,主动告知“幕后真凶”的有关线索,并称自己也是受雇杀手之一。他与胡某约定在其公司门口交付2万元的“透风费”。随后,胡某报了警。次日上午9时许,当同案犯韦元锋前来取钱时,当即被民警抓获。

  当时开车紧跟其后的李伟发现同伙被抓,便立即掉头离开。后警方在其车内查获了土枪两支、手铐一副及5个黑色面罩。今年1月1日,警方根据线索,在市区水心一旅馆内将李伟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李伟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纠集人员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因绑架未成,又谎称他人要灭口,利用对方的恐慌心理,迫使其支付金钱,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另外,李伟还携带、藏匿枪支,因此以绑架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其数罪并罚。贤群璐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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