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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而皇之进小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11:33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记者徐进通讯员梁志明)翟某驾驶偷来的宝马车频繁出没于长宁、闵行等区的中、高档住宅小区及别墅区实施盗窃。日前,长宁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

  翟某因吸食毒品成瘾而不能自拔,为筹措毒资,自2002年11月到2005年9月,疯狂实施盗窃。他把目标选定在中、高档住宅区的一楼及别墅区。他一般在傍晚时分坐出租车进入
小区,遇保安盘问便随便说个门牌号码进入小区后下车,然后步行至某一楼的底楼,见屋内没有灯光,再按门铃无人应答后便从后面阳台撬开塑钢窗入室盗窃。

  2005年7月的一天,翟某毒资不够,来到闵行一高档住宅区,进入一底楼住宅,窃得摄像机、现金及宝马轿车备用钥匙一把。次日晚上9时许,翟某再一次来到这家住户,见门前停着一辆宝马轿车,便用备用钥匙开启了车门后,将车开走。此后,翟某便开始开着宝马车进入高档小区和别墅区盗窃,小区保安见他开着宝马车一般就不盘问他。

  至案发,翟某盗窃所得总值达到7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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