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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夜班遭抢受伤算工伤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10:14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肖利敏实习生郑宇)女工下夜班路上遭遇抢劫,不但手机、钱包被抢,还在争斗中“破相”。上周五律师连线中,受害人姚小姐致电咨询,“我这种情况能算工伤吗?”

  23岁的姚小姐家住永清街,在汉口胜利街某酒吧做招待员,酒吧分中班和夜班,夜班要到凌晨两三点左右才下班。平时上夜班的话,男友都会到酒吧接她。

  姚回忆,上周一她上夜班,男友因病没有来接。凌晨2时许,她下班走出酒吧后,半天没等到一辆出租车,遂沿着天津路往中山大道走去。行至一个偏僻街口,突然窜出一个身材矮小的男青年,持一把弹簧刀拦住去路,要她交出身上的钱财。姚小姐吓得要死,战战兢兢扔下钱包和手机,调头就往酒吧跑。

  “我当时脑子被吓懵了,边跑边大喊救命。”姚小姐的激烈反应吓到了歹徒,对方追上来按住她的嘴巴,喝令她不要叫。姚认为对方有更恶意的企图,拼命挣脱。争夺中,姚小姐的左脸颊被弹簧刀划了个两寸多长的口子。

  虽然伤势不算大,但姚小姐的心理受了很大惊吓,出事后她一直没上班。近日,酒吧经理打来电话称,如果再不上班,就将开除她。

  “我是下班途中出事的,应该算工伤吧。”姚小姐据此与经理交涉,要求报销被抢的4000元损失、800元医药费并补偿心理惊吓费,合计7000元,但遭到酒吧经理拒绝。

  “你的情形不能算工伤”,湖北九通盛律师事务所刘贻荪律师如是回答姚小姐。

  刘律师表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算工伤。机动车事故是过失伤害,而姚小姐遭遇抢劫,是歹徒有预谋的故意伤害行为,属于刑事案件,不属于认定工伤的范围。姚小姐应该及时报警,待警方抓获歹徒后,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回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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