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大米”殃及经营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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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10:40 锦州日报 | |||||||||
上货时不慎,进了冒牌大米,结果钱没挣着,还被工商部门予以了处罚,金某后悔地说,真没想到,不按规定进货,还有这样的严重后果,今后进货时,还真得小心点,要向供货商索要相关手续。 近日,盘锦市大洼县榆树乡路缘粮谷加工中心的负责人褚先生来到高新工商分局光彩工商所投诉举报,在光彩市场内有一业者销售假冒他们厂加工生产的路源牌大米,侵害了
经工商人员调查,金某经销的路源牌大米是从太和区大碑村一粮油经销处以每袋68元钱购进的,共进货70袋,以70元一袋向外出售。截至工商人员查获时,才刚刚售出两袋。由于进货时金某没有向供货商索要和查看供货单位及大米生产加工单位的经营主体资格证明、所进大米的质量合格证明、商标注册证明等相关手续,因此,她并不知道自己所进的路源牌大米是冒牌货。工商人员在检查中还发现,金某在经营中没有按规定要求建立购销台账。 按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应对经营者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罚款的规定,工商部门对金某进行了处罚,并对未出售的假冒路源牌大米予以了扣留。太和区大碑村粮油经销处也被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进货时一定要建立进货审收制度,并设立购销台账,这样不仅可以为消费者负责,同时也是为自己负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