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哥”专利案 辉瑞公司一审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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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14:39 法制晚报 | |||||||||
“伟哥”专利案 辉瑞公司一审胜诉 此前专利复审委宣告其无效多家药企准备争抢市场蛋糕 本报讯(记者 李奎)记者上午证实,市一中院判决撤销了专利复审委作出的万艾可(俗名“伟哥”)专利无效决定。万艾可专利所有人美国辉瑞制药公司胜诉。
2004年7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辉瑞万艾可作出专利无效的决定,理由是“专利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此决定一经作出,就在业界掀起了轩然大波。随后,17家已完成仿制的中国药企成立联盟,准备投入“伟哥”生产,争抢ED市场蛋糕。 2004年9月28日,辉瑞公司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告上法庭。 据了解,辉瑞能否最终取得“伟哥”在华专利权,要看被告方专利复审委是否上诉以及北京市高院对此案的终审结果。 据了解,截至今天,专利复审委员会尚未提出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