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救人受伤后自掏巨额医疗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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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23:26 沈阳晚报 | |||||||||
65岁的何毅老人 救人一命 老汉连句谢都没落着(主) 落下残疾不说,还得自掏巨额医疗费,可他说“不后悔”
列车疾驶而来,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坐在轨道上恍如未觉。危急时刻,65岁的何毅老人冲上前去,在拉住男子手臂拽下铁轨的一瞬,列车驶近,将两人一起撞倒在铁轨旁。6月5日,在医大一院骨科病房里,何毅老人直言,虽然被救的人不知道哪去了,虽然一万多元的医药费要自己掏,虽然自己的右臂要因此留下残疾,但是对自己所做过的事,他一点也不后悔。 列车前奋勇救人 当天上午,在医大一院骨科病房里,何毅老人回忆事情发生的经过:6月2日傍晚6时10分许,吃过晚饭,家住滑翔五小区的何毅老人出去遛弯,走到揽军路铁路道口附近时,何毅老人突然发现了异常。 老人介绍说:“我当时距离道口大约有十几步远,就见道口的铁轨上坐着一个人,那小伙子30岁左右,看穿着打扮像是打工的。这时候,一列货车正沿着铁路由南向西转弯,距离那小伙子不过四五十米远。” 情况危急,老人高声呼喊该男子,但坐在道口的男子似乎并没有听到呼喊,依旧坐在那里一动不动。老人着急地快步跑向道口,此时火车也在隆隆驶近,30米、20米、10米…… 渐渐逼近的火车,并没有让老人退缩,老人冲到铁道旁,伸手去拽还坐在铁轨上的男子,男子刚刚被老人拽起来,火车就撞了过来,两人一起被重重地撞倒在铁轨旁。 众多好心人相助 从地上爬起来时,老人的右臂已经不能动了,右腿裤子被划破,腿上、手臂上、后背上多处被严重擦伤,衣服都被鲜血染红了。这时,许多热心人纷纷上前帮助老人。 “当时在道口有20多人看见事情经过了,一个姓郭的人扶着我找到揽军屯车站调度室,调度室把我的名字记下来了。”老人告诉记者。同时,有认识老人的邻居急忙跑到老人家,把老人被撞的事情告诉了家人。 老伴听说了老人被撞受伤,赶紧取了现金,在邻居的帮助下赶到车站,打车将老人送到了医院。 被救的人一直没见着 坐在病床上的何毅老人,右臂肘部缠着厚厚的绷带,右腿、右脚、后背等多处仍然可见清晰的擦伤。据老人介绍,他右臂肘部属粉碎性骨折,医生告诉他就是治好了,以后也无法伸直,留下残疾是一定的了。但老人最遗憾的是,不知道获救的那个人怎么样了。 老人告诉记者说:“当时我伤得挺重,也不知道我救的那个人怎么样了,只知道他当时和我一起倒在地上了。我到现在一直没见着那个人,不过这也没啥。” 老人的豁达,却让老伴一肚子怨言:“老头子被撞,身体会留下毛病不说,治疗费用差不多要1万多元,也得自己掏,我们俩一个月的退休金加起来才1000多元。而且做了这件事,连一句谢谢都没捞着,到现在他救的那个人长什么样还不知道呢!” 不属于见义勇为 何毅老人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救人,如果可以界定为见义勇为行为,应该能够获得一定的奖励,用以支付其治疗费用。 但在记者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后,答案是让人失望的。据介绍,1991年颁布的《辽宁省奖励和保护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该条例所称的见义勇为人员,是指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公民。何毅老人的行为不属于此类,所以不能获得见义勇为奖励。 虽然如此,何毅老人却没有一点后悔的意思:“我没想别的,只要他当时没被撞得粉身碎骨,我做的就值了。” 本报记者 高寒冰 实习生 刘慧川 摄影 孙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