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商品换货“卡壳”维修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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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3:10 新京报 | |||||||||
工商提醒,维修商品务必要求填写完整维修记录 本报讯(记者 廖爱玲 通讯员 王颖 罗伟)保修期内维修手机,维修中心不如实填写维修记录,消费者要求换货时往往“卡壳”。昨日,东城工商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发布提醒,要警惕商家利用这种形式逃脱换货责任。
近期,东城12315陆续接到几起手机售后服务投诉咨询,消费者反映保修期内手机出现问题,送去维修中心反复修理后,找商家要求换货时却在维修记录上“卡壳”了。大多数人没有注意到维修人员填写维修记录,尽管有朋友作证,商家却一口咬定要出示维修记录,使得换货变得艰难。 12315负责人介绍,按《消法》规定,因质量问题维修两次仍不合格,可更换相同商品。工商提醒市民,在保修期内维修任何商品,一定要留意保修单上商家是否如实填写维修记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