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被打死 单位赔偿3.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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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3:3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医院门卫值夜班时被罪犯打伤头部,抢救无效死亡,其家属向医院索赔无果将其告上法庭。近日,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除已支付的4525元外,被告医院再向原告支付赔偿3.5万元。
62岁的谢明是江油市文胜乡长坪村人。2003年受聘于江油市某医院,负责门卫、值夜班、清洁卫生等工作。2005年7月31日晚上,谢明在医院值夜班时,被罪犯打伤头部昏倒在地,因抢救无效死亡。事后,某医院向谢明家属支付丧葬费用2525元,借支现金2000元。谢明妻子儿女认为,谢明是在值夜班是被歹徒打伤死亡,死在工作岗位上,医院应当按工伤待遇予以赔偿经济损失,医院却以谢明是临时工、犯罪嫌疑人未落入法网等理由拒绝赔偿。索赔遭拒后,谢明妻子和三个子女于2006年2月23日将某医院起诉到法院。 (黄志富 兰友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