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一年“嫁”8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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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4:57 新京报 | |||||||||
先后用化名骗取钱财,目前已被判刑 据新华社南昌6月5日电(记者 胡锦武)一名年仅17岁的少女彭某一年内竟先后化名“嫁”人8次,骗取他人财物12万多元,最终被江西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针对近年农村骗婚案件不断增多的现象,法院提醒,莫因娶妻心切轻信“媒妁之言”,给骗婚犯罪者以可乘之机。
2004年5月,彭某伪造一张符合结婚年龄的假身份证后,与龚某、张某合伙商定了骗婚计划。5月10日,彭某等人来到金溪县琅琚乡某村,并在彭某嫁给村民李某后,骗得礼金6000多元。此后一年时间内,彭某等人故伎频施,先后在江西金溪县、南昌县等地农村作案8次,共诈骗财物12万多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