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声对不起,小事本可化解踩人一脚赔了7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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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6:08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6月5日讯(记者 刘云 通讯员刘静)乘公交车偶尔被踩一下脚也是难免的,而两名男子却为此事大打出手,其中一人拿着随身携带的炒勺、菜刀将对方打成轻伤。今天,打人的男子被天桥区法院判决赔偿对方医疗费等共7000元。 4月30日上午10时许,市民孙某乘坐公交车,行至天桥区堤口路东口时踩到了赵某的脚。争执过程中,孙某拿起在市场上购买的炒勺击打赵某右面部,赵某当场血流满面。后二
后来,赵某住院治疗,将孙某告上法院,索要赔偿费。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要求孙某赔偿剩余医疗费、鉴定费总计3000元的请求,证据充分应予支持;孙某的行为使赵某面部留下疤痕,确实对其精神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但5000元的赔偿数额过高,法院酌定3000元。最终法院判决孙某向赵某赔偿剩余医疗费、精神损失等各项费用7000元。 | |||||||||